“人工智能应用越来越广 法律面对人工智能应该做什么?”
2月15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大西苑社区的孩子们体验和学习了机器人科普知识。 曹建雄摄影/光明摄影
【法眼观天下】
编者的话
智能机器人、自动驾驶、ai创作、语音识别……目前,人工智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从而产生了一系列法律问题,尚未达成广泛共识。 科学技术是一把双刃剑,人工智能技术从来不外传。 此次法治版特刊发行了三篇从法律、法律层面探讨如何适应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和应用,使人工智能在法律规范下健康快速发展,造福人类的专家文案。
智能型机器人的出现和广泛应用无疑是21世纪的一件重大事情,不仅会引发新的工业革命和社会变革,而且会颠覆以前流传下来的社会结构和人类观念。 早在1942年,著名科幻小说家艾萨克·阿西莫夫在其科幻小说《环舞》中就很有名的机器人三大致如下:第一,不能伤害人类。 第二,听从人类的命令第三,尽量保护自己。 我认为这不仅是机器人设计中必须遵循的基本概要,也是机器人立法中必须充分考虑的概要。 面对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快速发展的现代科学技术,人类必须高度关注技术对社会关系和社会观念的巨大冲击,完全利用法律的诱惑、规制和促进功能,实现法律与技术进步的良性互动。
利用良好的法律制度促进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
法律不仅承担着行为控制、纠纷处理、社会控制、公共管理等职能,还承担着促进社会快速发展、吸引社会生活的使命。 良好的机器人法律制度应该是充分调动社会主体创造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财富创造法,同时也是可以在发明创造和财富创造之间建设便利转换路径的市场经济催化法。
因此,一方面,必须应用良好的制度设计满足机器人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积极利用机器人解放者的功能,实现人的全面快速发展,积极改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 另一方面,要逐一发挥法律对科学研究的价值引领功能。 从快速发展经验来看,并不是所有的技术成果都造福人类。 因此,并不是所有的科学活动都受到法律鼓励(典型的是克隆技术、换头技术等)。 。 我们必须充分肯定人工智能给人类生产力解放带来的重大便利,并且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对以前流传的社会机构、社会关系、人伦关系的卓越影响,严格划定人工智能的作用(活动)禁区。 目前,机器人活动可能给人类带来的负面影响还缺乏必要的实践数据,因此人类还没有做好与机器人和谐相处的精神准备。 这是因为在早期的机器人立法中,应该对机器人的自主活动施加很多限制。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完善和自然人与机器人共存能力的增强,不断修改法律可以逐渐缓解机器人行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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