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开展就业帮扶”
中新网3月2日电 发改委网站报道,日前,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与国务院扶贫办公室、教育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支持印年扶贫搬迁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六个方面确定了25项具体政策措施。 《通知》指出,要开展就业援助,通过多种渠道创造就业机会。
资料图:云南鲁甸村民搬到卯家湾,扶贫搬到安置区的新家。 记者康平摄影
在完全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确定了三项政策措施:分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将大型城市安置区和配套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一体化规划、一体化建设。 聚焦大规模安置区配套教育、医疗设施等短板,出台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时,倾斜支持搬迁任务繁重的省份。 分配教育行业相关资金时,倾斜支持转移任务繁重的省份。
在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支持方面,确定了6项政策措施:分别开展就业支持,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健全安置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对万人以上大型安置区开展专业支持,开展较强的职业技能培训。 加大东部地区职业院校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招生计划的投入。 将农产品加工能力聚集在安置区周边,将有条件的安置区纳入产业园体系,推进搬迁户和贫困主体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 发挥鼓励转移群众通过创办网店、参加快递物流等方式实现当地就近就业的东西部扶贫合作和定点扶贫等机制作用,支持劳动密集型扶贫工厂建设,在安置区因地制宜地设立扶贫公益性岗位。 广泛吸纳搬迁的群众参与生态保护工程建设。
在加强安置社区管理方面,确定了三项政策措施:分别支持地方合作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安置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安置社区管理机制;引诱移居群众进入风俗,建立邻里和睦、守望先锋 鼓励参与形成文明节俭良好风气的东西扶贫合作的省市、高校和有关机构,对普通话普及率低、普及压力大的布局区给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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