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贷款将“认房又认贷” 二套房最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六成”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12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服务的通知》。 国管公积金政策将于4月15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将“认缴”,2套房首付比例将在6成以上。
《通知》确定了进一步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调整住房复盖数的认定标准。 借款申请人的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没有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没有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照最初的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人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名下只有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本市只有一套住房,名下没有住房贷款记录的,按照两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被认定为两套以上住宅的,不贷款。
调整首付的比例。 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比例为购买总额的20%以上的经济适用住房以外的第一套住房,首付比例为购买住房总价的30%以上的2套住房,首付比例为购买住房总价的60%以上。 借款申请人购买库存房屋的,购买总额以房屋判断值和购买合同总额中较低者为准。
调整两套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 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两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以上政策调整表明,国管公积金对两套住房的贷款政策更加严格。 2所住宅的认定从“辨认室不辨认贷款”调整为“辨认室或辨认贷款”。 2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降至60万元。
然后,新政加大了对基本房费诉求的支持。
《通知》确定并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 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在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时,不考虑存款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申请贷款,购买按照最初的住房贷款政策办理的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贷款,根据借款申请人姓名的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明确贷款的适用政策。 购买政策性住房处理贷款,自动实施阶段性担保。 材料齐全,从申请到发放的处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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