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专项整治启幕 严查股权违规、相关交易”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中国银保监会日前向银保监局、银行、保险等机构发出《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股票及相关交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在对商业银行的要求中,《通知》的要点提到调查所有权和关联交易问题。 在股权情况下,监管要求银行对取得股权、股东资质、出资资金来源、股权质押等行为进行自我调查,并报送监管部门。 根据《通知》附件,股权取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是否可能持有商业银行资本总额或股份总额的5%以上。 股东是否有委托他人或委托他人对商业银行的所有权的情况。 同一投资者及其相关人员、一致行为者作为主要股东出资的商业银行数量超过2家的,或者控股商业银行数量超过1家的,等等。 股东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商业银行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人员、一致行为人、最终受益人等各关系是否明确。
在关联交易制度建设和透明识别中,《通知》着重指出,当前银行领域机构是否存在为利益相关者融资行为提供显性或隐性担保的情况。 是否有违规向相关人员发放无担保贷款,向相关人员发放无担保贷款的情况? 是否存在通过隐藏关联或不进行尽职审查、减少关联人与商业银行的交易、以不符合风险缓解因素计算对关联人的信用风险敞口、“清零”等方法避免重大关联交易批准的情况?
据悉,此次检测范围为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被检测单位所有权情况,以及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可根据现实情况适当追溯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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