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多部门联合发文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中国人民银行11日宣布,与银行保监会等多部门联合发文,确定相应阶段振兴金融服务农村的目标,切实加大金融资源向农村振兴要点行业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增加农村金融供给。
为了切实提高金融服务农村振兴的效率和水平,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振兴金融服务农村的指导意见》。 意见认为,到明年,要加大金融定点扶贫力度,增加金融支农资源,持续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确保涉农金融机构的企业管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高。 到2035年,推进建立多层次、宽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实现城乡金融资源配置的合理有序和城乡金融服务的均等化。
意见认为,要健全与农村振兴快速发展相适应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并确定要点扶持行业,加强围绕农业农村质押物、金融机构内部信用管理机制、新技术应用宣传、“三农”绿色金融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方法的创新。 另外,扩大农村振兴融资资源,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村地区金融资源承载力和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获得感。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更有效落地,提出意见,完善货币政策、财政支持、差别化监管等政策保障体系,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农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 金融机构也要落实到位,开展金融机构服务农村振兴考核判断,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
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稳步推进金融服务农村振兴的各项事业。 各涉农金融机构应按照意见要求,加大对乡村振兴行业的支持力度,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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