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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新政本月起实施 两部门确定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3-26 05:06:02 浏览:

汽车购置税新政于7月1日开始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实施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确定了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

公告称,优惠政策包括回国服务的驻外留学人员用现金购买一辆个人国产轿车,以及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一辆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告防汛(警察),免除与之联系的装有指定制造商生产的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车辆的车辆购置税。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购买免征车辆购置税。 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将拖车的购买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等。

此外,中国妇女快速发展基金会“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的移动医疗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北京2022年冬季奥运会和冬季残奥会组委会新购买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原公安现役部队和原武警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改制后,更换地方机动车牌证的车辆(公安消防、武警森林部队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车辆除外),一次不免征车辆购置税。

此前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车辆购置税具体政策的公告》指出,从7月1日起,纳税人购买个人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所有价款,均按照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证件上记载的价格明确,并按照增值税的 (记者 孙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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