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开展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
大中目录网信5月20日综合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今天关于开展年度公司债权人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估工作的通知,本次信用评估期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估对象为在评估期内作为主承兑人参与公司债券或承销的公司债券在存续期间的承销机构和
图片来源于国家发改委官网截图
信用评价的实施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中央结算企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分别具体开展公司债券年度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被评价主承销商、信用价格 专家应当各自配合,中央结算企业和交易商协会应当就评估结果和评估相关情况与被评估机构进行信息表达、反馈。
确保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年度评价指标分为信用行为指标、业务能力指标、专家及机构评价指标三个板块,部分评分复印件根据历年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评价指标及评价方案由中央结算企业和交易商协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参与评估的主要销售经营者应当根据要求提供年度公司债券发行承销及存续期间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填写评估相关资料的评级机构应当根据要求提供年度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告,并填写评估相关资料。 主要销售商和评级机构应当保证资料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如有过少报告、漏报、虚报,一经确认,取消本次信用评估资格,记入主要销售商、评级机构和负责人的信用记录,并在本次评估报告中通报。
参与评价的机构和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主要销售商和评级机构公司债券业务的开展情况和信用行为,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可能影响市场评价公平性的相关新闻。 与评价工作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相关主销售商和评级机构不得以不正当方式影响评价工作。
主要销售商和评级机构提交的评价材料加盖公司印章,相关机构评价表加盖公司印章或部门印章,专家评价表应由本人签名。 上述资料必须在2019年6月10日17:00之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版)按时反馈。 主要经销商信用评价资料来源于中央结算企业(邮箱qyzxp@chinabond; 电话: 010-88170733、88170177传真: 010-66069350 )评级机构信用评估资料反馈给客户协会(邮箱qyzpjpj@nafmii; 电话号码010-66538045传真010-66538035 )。
评价结果的活用
评估结果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布,并纳入公司债券中介机构信用资料。 根据评估结果,我委对主要经销商和评级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实施信用激励、信用丧失惩戒措施。 鼓励和支持评价结果优异的主承销商和评级机构积极参与公司债券员工,在政策研究、品种创新、业务培训等方面提供越来越多的机会和条件。 对考核结果靠后的主要经销商和评级机构,我委将配合省级快速发展改革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及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全文如下。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开展
公司债权人承兑人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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