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第二批四项降电价措施将于7月1日落地”
大中目录网信5月16日综合报道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5日消息,为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常规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的要求,出台了第二批四大电价下调措施。
确定最重要的降价措施
除市场化交易电量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下降50%形成的降价空之间,用于降低常规工商业电价。
适当延长电网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降低电网公司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0.5个百分点增值税税率和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下降后,重新确定的跨省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具体见附件,因专项工程降价而降价空 受电省之间按1:1的比例分配(受电省采用未与输电省物理连接的情况为网络工程降价导致的降价空期间)。 用于降低上述措施形成的降价空期间的所有常规工商业电价。
由于增值税税率降至13%,省内水电公司的非市场化交易电量、跨省区外来水电和核电公司(三代核电机组除外)的非市场化交易电量引起的降价空之间,都用于降低常规工商业电价, 其中,前文中确定网电大型水电站和核电站,其网电由受电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考虑增值税税率下降因素测算,报我委备案后执行。
积极扩大常规工商业客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规模,通过市场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价格。
国家发改委要求,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尽快研究提出在上述降价空期间相应降低当地常规工商业电价的具体方案,并按程序于5月底前发文,7月1日正式实施。
全文如下: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削减常规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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