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支小支农担保供给 回归担保主业 引来金融活水”
麦田(网络图)
编辑认为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民营公司金融服务,支持民营公司快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前几天印刷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公司的几点意见》等文件,提出了许多对比性的措施。 为此,本版将从今天开始发布“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系列报道,就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领作用、提高贷款诉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大力支持民营公司直接融资等热点话题展开分解,敬请关注。
融资担保领域存在业务焦点不足、担保能力不强等问题,国务院再次取得成效。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较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中小企业和“三农”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的作用,吸引越来越多的金融资源,
《意见》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了那些新的要求? 如何加大对小农支援的积极激励? 载银合作机制如何完善? 经济日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行业相关人士。
支农农业需要占80%以上
财政部有关人士表示,《意见》有助于吸引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回归担保主业,降低汇率水平,扩大支农担保供给,推动越来越多的金融资源中小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增强民营和中小企业信心,增强当前“六 ”。
《意见》规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运营“四不可”,即不得偏离主业,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为非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股权投资。
另外,《意见》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严格控制闲置资金的运营规模和风险,压缩大中型公司的担保工作,将农业支持小规模担保工作的占有率提高到80%以上,重点支持每户担保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和“三农”主体,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总经理向世文表示:“《意见》有助于处理小微、“三农”等新闻不足、信用不足、抵押不足问题,为出资人特别是银行分散资金风险,吸引越来越多的资金支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弱点。”
切实降低利润也是《意见》提出的要点要求: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业务的收款额大体不高于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 其中,单户担保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收款额不超过承担风险责任的0.5%,单户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收款额不超过承担风险责任的0.3%,诱惑合作机构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这些规定符合我国国情,是按照中小公司和‘三农’融资担保准公共产品的属性,确定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责任担当,使融资担保事业成功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障。 ”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任彦祥认为。
用组合拳加大正向激励
据领域统计,年来,全国融资担保领域融资担保代偿率基本维持在3%以上,年均新担保代偿基本处于600亿元左右的高位,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普遍处于保本微利或亏损状态,个别机构因担保业务风险过高而丧失担保代偿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企业扩大小微、“三农”政策性融资担保工作规模,保持较低的担保汇率,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对此,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将稳步加大正向激励,出台奖项补充扶持、资金补充、风险补偿、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 从年到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30亿元,对扩大实体经济行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作规模、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率等成效明显的地方给予奖励。
并建立以财政出资为主,金融机构、公司、社区及个人捐赠为辅的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 中央财政根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的开展、担保代价和绩效考核等情况,及时实施资金补充。 鼓励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资金、捐赠。
“这些前瞻性激励的组合拳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稳定性和权威度,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机构)增强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意愿和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 任彦祥说。
《意见》还提出探索风险补偿机制。 鼓励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控制在支小农扶持担保工作中所占比例高、余额、户数增长快、代偿率合理的区间融资担保、再担保机制,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
“完全的资本补充和风险补偿是政府性融资担保领域快速发展的生命线。 只有完善的资本补充和风险补偿机制,才能保障领域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更好地发挥融资担保机构的普惠金融功能。 ”。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企业党委书记、总经理钱力介绍说,安徽建立政府性担保机构资本补充机制,年来,省市县三级共安排财政资金250多亿元,注入国有担保机构。
加快各级载银合作
“目前,我国融资担保机构普遍具有‘小、散、弱’优势,在与银行的合作中长期处于弱势地位,银担合作门槛高、风险收益不正确等,严重制约了融资担保业务的开展,小微型公司和‘三农’主体金融萨 ”财政部的相关人士说。
对此,《意见》确定,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的风险分担比例大致在20%以上,省级再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大致不低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最终原担保机构实际承担的风险比例在40%以下,为各地推进银担合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并为加快推进载银合作,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省级再担保机构将继续加强与全国性、区域性银行的“总对总”合作,进一步夯实合作基础,落实合作条件,降低合作门槛。
“国内外实践表明,建立银行与担保机构共同参与的载银合作机制,有助于加强银行与担保机构风险分担与优势的融合,防范逆向选择风险,实现融资担保工作的持续快速发展。” 财政部的相关人士说。
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企业董事长秦凯表示,“银行必须履行社会责任,对合作伙伴负责,对自己负责,高度准确地看待银担合作问题。 特别是,如果不在如何积极、积极、比较有效地向基层行传导这种认知方面真正下功夫,银载合作组织在小农支持方面就能真正发挥重要的意义。”
目前,各银行在推进载银合作方面不断发力。 华夏银行普惠金融部总经理王志伟介绍,目前,华夏银行基于“政府支持、市场运营、保本微利、管理风险”服务,大体上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开展了积极的授信,核定了合作额度,接着对全国10多家再担保企业进行了积极的
担保企业也将继续加强业务创新和科技金融应用的探索。 首保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黄自权表示,首保企业基于已规划形成的“普惠金融绿通”“科技金融鸿鹄”“文化金融常青藤”“商贸金融千帆”产品体系,结合自主与合作,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对担保产品和业务比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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