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出台新税收征管规范 确定税费和非税收入全国统一规范”
新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的一半事项得到了简化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税收征管操作规范》。 实现全国统一规范,使用“信用+风险”动态监控管理
据新京报报道, (记者姜慧梓)记者7月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新制定的《税收征管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操作规范》)已于近期出台,所有税收工作在全国统一。 业务一半简化的“信用+风险”动态监管纳税人。
确定税收和不征税的全国统一规范
机构改革后,税务系统实现国税地税二合一,逐步收取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能。 相应地,《操作规范》将全面修订原国税、地税业务编制的税收征管规范。
对所有税收工作确定全国统一规范社会保险费征收共性的几个事项确定全国统一规范对全国统一执行的非税收工作的几个事项确定全国统一规范,税收和非税收征管操作实现统一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纳税人身份证等资料不再需要提交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快速发展司司长饶平新介绍,《操作规范》大大简化了征管工作的若干事项和表格资料。
同质化流程整合合理化,相对于原有的征管规范,业务的一些事项合理化了50%。 取消纳税人、缴费人需要提交的资料,比原征收管理规范合理化48%。 纸质表格单也进一步精简,精简幅度达到26%。
例如,公司纳税人登记、个体经营登记等5个事项合并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报刊报告》1个事项的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等资料全部不再提交的微型公司所得税年报的部分表格和基础新闻的填写要求等。
监督管理纳税人风险,结果计入信用积分
《操作规范》确定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进行信用和风险画像,并在此基础上开展风险预测、监测、防范和应对。 风险应对结果计入信用积分。
对信用积分高的纳税人、缴费者提供越来越好的增值服务的信用积分低的纳税人、缴费者适当加大检查频率。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认为,这有利于对信用低、风险高的纳税人、缴费者实施准确的监管,对信用高、风险低的纳税人、缴费者在不打扰的基础上提供更便捷的缴费服务。
此外,各批取消税务说明的事项、增值税纳税证明认证时限由180日变更为360日等最新改革事项均出现在《操作规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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