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存在倾销”
商务部网站称,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产品存在倾销,对中国邻二氯苯产业有实质性损害,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 裁定称,自2009年10月12日起,进口经营者进口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邻二氯苯产品时,必须根据裁定明确的各企业流动幅度( 31.9%-70.4%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以下是原文。
年10月8日,商务部发布年第70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反倾销调查作出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产品存在倾销,对中国邻二氯苯产业有实质损害,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对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进口邻二氯苯产品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性倾销措施 裁定称,自2009年10月12日起,进口经营者进口原产于日本和印度的邻二氯苯产品时,必须根据裁定明确的各企业流动幅度( 31.9%-70.4%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本产品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 29039110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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