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 烟草专卖局: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介绍,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了《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通知》。 近日,媒体反映部分地区中小学附近文具店向学生销售电子烟,部分EC平台也存在“学生电子烟”的销售批发。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现就若干事项通知如下。
未成年人抽电子烟有严重的健康安全风险
目前,我国尚未正式颁布电子烟国家标准,市场上销售的各类电子烟产品,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采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强,电子烟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存在烟油泄漏、劣质电池、添加不安全成分等问题。 另外,大部分电子烟的核心费用成分是精制的尼古丁——尼古丁,尼古丁是剧毒化学品,未成年人的呼吸系统还未发育成型,吸入这种雾化物可能会影响肺部功能,采用不当可能会导致尼古丁中毒等多种安全风险。
二、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2006年中国签署的经世界卫生组织批准颁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有吸引力的烟草产品形式的糖果、点心、玩具或其他实物。”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类”。 电子烟作为烟草等以前流传下来的烟草产品的补充,其本身有很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 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EC平台建议将含有“学生”、“未成年人”等文字的电子烟产品下架,扣分或关门解决相关店铺(销售者)。 加强陈列电子烟产品名称的审查管理,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屏蔽相关关键词,不向未成年人展示电子烟产品。
三、社会各界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结合学校周边综合管理等专业行动,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依法及时查处产销“三无”电子烟等各类违法行为 、家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强调电子烟危害健康的媒体加强未成年人吸烟,包括推广吸电子烟危害健康。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制止和制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行为。 让我们携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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