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报业网免费收录高质量网站,为了共同发展免费收录需做上本站友情链接,本站才会审核收录,不做链接提交一律不审核,为了节约时间:收录必看!!!

  • 收录网站:177
  • 快审网站:8
  • 待审网站:313
  • 文章:28805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我省确定大部分地区 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50%”

“我省确定大部分地区 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50%”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4-23 05:06:01 浏览:

8月23日,中国银行成都分行官网发布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构秘书处关于印发《四川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文件规定了四川省各市区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最低比例及贷款最长年限。

《方案》提出,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西昌市除外)为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比例为25%。 在四川其他地区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的比例为30%。

拥有1套住房、未结算相应住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辖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部小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在70%以上,贷款最长年限在25年以下。 在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站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英都区等11个地区,第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在60%以上,贷款最长年限在25年以下。 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西昌市除外) 2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 全省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比例为50%。

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站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有2套以上。 全省其他地区已有2套以上相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停止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本《方案》将于年8月24日起实施。 在《方案》出台之前,中银领域金融机构已经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出具首付较为有效的证明,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原政策执行。

免责声明:环球报业网免费收录国内外各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

推荐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