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治”并举促乡村振兴 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日前,中辩、国辩印发《关于加强和改善农村管理的指导意见》,围绕善治农村建设,确定了17个方面的要点任务,提出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农村管理体系的要求,提高了乡镇和村的农业服务能力。
在6月24日国务院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就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农业农村副部长韩俊表示,《意见》的核心是强调自治、法治、德治的有机结合。 “自治属于村庄范畴,法治属于国家范畴,德治属于社会范畴,这三种方法是相互补充、相互联系、不可缺少的。 ”。 韩俊说,乡村治理要以自治为基础,以法治为基础,以德治为先导,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
自治提高活力。 韩俊说,“农民的事让农民商量”“让农民自己‘说话、议事、主事’”,韩俊说,要健全完全村民自治,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调动农民积极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 《意见》还指出,要完善乡村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大小权力反腐力度,重视智能化、新闻化手段的运用,探索建立“网络+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
法治得到有力保障。 “乡村治理比较有效,法治是前提、基础和保障。 ”。 韩俊介绍说,要深入开展农村法治推进教育,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立,深入开展“法律下乡”活动,培养“法治带头人”。 农业农村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职工领导小组事务局秘书局局长吴宏耀表示,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度要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加强村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循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做好政府涉农若干事项
德治提高正气。 “乡村社会作为熟人社会,必须特别重视德治的作用。 ”。 韩俊说:“乡村治理要达到春风化雨的效果,要深入挖掘熟人社会的道德力量、德、法、礼并用,制定村规民约、村民道德公约等自律规范,在中华优秀以前发扬文化,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乡村公共安全是良好乡风的前提和保障。 吴宏耀说,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必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平安农村建设。 “要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破坏基层选举、侵占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没有扫黑、除黑除恶、治愈乱,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吴宏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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