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南宁分企业被罚28万:财务数据不真实”
12月17日,近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新闻。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企业南宁市的分企业因财务数据不真实、未经批准,被责令变更营业场所并予以纠正,处罚17万元。 另外,3名相关负责人被警告,共计被罚款11万元。
具体消息如下。
桂监狱惩罚〔〕17号
当事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分企业(以下简称人民人寿南宁市分企业)。
营业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1号昌泰东盟园soho公寓2号楼9楼
负责人:陈锐熀
当事人:陈锐熀
身份证号码: 45010319610520xxxx
职务:时任人民生命南宁市分企业总经理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秀路8号
当事人:韦奇
身份证号码: 45010419790722xxxx
职务:时任人民生命南宁市分企业总经理助理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南铁北二区
当事人:张杰
身份证号码: 45010319861103xxxx
职务:时人民生命南宁市分企业综合部经理助理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碧湖北路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人民生命南宁市不同企业的违法案件进行了调查、审理,并告知当事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辩意见。 本案现在审理结束了。
经调查,人民生命南宁市分企业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财务数据不真实
年1-3月,人民生命南宁市分企业发生财务数据不实行为,金额达到12.14万元。 时任人民生命南宁市分企业总经理陈锐熙、总经理助理韦吉、综合部总经理助理张杰对这一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二、未经批准变更营业地点
年8月,人民生命南宁市分企业辖江南区营销服务部、兴宁区营销服务部,未经我局批准擅自搬迁,变更营业地点。 时任人民生命南宁市分企业总经理的陈锐熙对这一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包括:现场检测事实确认书、相关人员咨询笔录、人民生命南宁市各企业“鑫享至尊”专项推进方案和奖金现金表、相关财务证明、汇金苑房屋租赁费财务证明和物业费清单、涉案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的任命书、相关人员劳动合同和任职分工书。
综上所述,我局做出了如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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