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再制造解禁 促进循环利用”
报废的汽车(网络图)
昨天,中国政府网正式公布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2001年公布的旧办法废止。 新版《办法》消除报废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的法律障碍,拆解报废汽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组件”具备再制造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公司进行回收利用
《办法》确定,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实施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 并建立较为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回收公司如实记录报废汽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零部件的数量、型号、流程等新闻,进入回收新闻系统,来源查询,去向可追。
按照旧版《办法》,“五大组件”只能作为冶炼的原材料,要求拆除的“五大组件”都要回炉。 另外,新版《方法》将报废汽车的收购价格参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评估的规定。
《办法》还废止了汽车回收程序,在违法组装的汽车等有关问题上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相联系,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办法》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报废汽车“五大组件”和其他零部件装配汽车,禁止装配汽车的交易。 未经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活动的,由负责报废汽车回收管理的部门没收非法回收的报废汽车、报废汽车的“五大组件”和其他零部件,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两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报废汽车回收是汽车流通的最后一个环节。 目前,中国汽车保有量为2.4亿辆,为国际4 %~6 %报废比例的平均水平,未来汽车报废规模非常大。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曾表示,允许具备条件的“五大组件”再制造、再利用,有助于增加报废汽车的剩余价值,调动车主报废汽车的积极性,促进车主购买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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