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将提至60%”
国家医保局昨日发布《关于实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2019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将增加30元,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将从50%提高到60%。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出台的政策是城乡居民,主要包括“一老一”、无业居民、农民等群体,不是多人参加的职工医疗保险。
《通知》确定,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人均年补助520元以上,新增一半财政补助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险年人均筹资标准增加15元。 而且,要求个人缴费的同步相应提高。
《通知》要求追加筹资,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保障,加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居民医疗保险门诊费用统一和支付机制,将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疗保险报销。 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支付线,统一支付线,大致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就可以明显看出。 政策范围内的偿还率从50%提高到60%;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降低支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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