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优化 纳税人新闻无变化2020年可不再填报”
优化税收特别扣除政策
纳税人的消息在没有变化的年份不再申报
随着年的临近,今年开始实施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政策也将完成整个2019日历年度。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税收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已经优化。 2019年填写的抵扣新闻如果年无变化,则不需要纳税人制作修改,以前填写的抵扣新闻将自动被视为有效并延长至年。 北新闻记者观察到,关于这种便利化措施将来是否会成为常态,国家税务总局目前还没有确定。
对修改相关扣除新闻的纳税人来说,最简便的方法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 目前,该应用已上线新功能,新增“年度持续享受特殊附加扣除”。 纳税人如果年度扣除新闻有变化,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及时制作并确认。
在北报记者的实际操作中发现,扣除新闻的制作步骤并不多,只需要制作变更副本进行确认,如果没有变更副本则无需重新填写。 税务部门还提醒各部门及时通知本单位工作人员确认编制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及时收集工作人员的新扣除消息。
需要特别提醒纳税人的是,“特别附加扣除”的最大优点是通过自行申报的方法实现,建立了以诚实申报推定为前提的新的税制征收管理模式。 "在这个过程中,有人虚假申报逃税是不可避免的. "
对此,税务部门表示,税务机关将采取事后审计办法减少逃税问题。 该纳税人在特殊补缴申报时无需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但税务部门事后需要进行审计的,纳税人应该可以提供被搁置的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相关情况资料在提交后将永久保留,但纳税人对这些资料的原件也要准备接受检查。
特别注意
2019年没有填写扣除新闻
明年也有期待的机会
2019年是我国实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第一年,纳税人可能还没有及时申报相关扣除新闻,也就是说2019年没有享受过相关扣除。
对此,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对于这部分纳税人,明年3月至6月还有一个机会。 对于该部分纳税人,需要首先填写专项附加扣除相关情况,在公司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提交给扣缴义务人,并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2019年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时间来不及的话,也可以在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综合所得结算时自行申报享受。
本组文/本报记者张钦
提示
1 .纳税人第二年,扣缴义务人需要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确认第二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复印件,并报送扣缴义务人。
2. 对年扣除新闻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一定要编制相关情况。 否则可能会影响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记录。 例如,对于新年度办事处有变化的纳税人,必须立即更新新闻。 否则,新事务所将无法取得相关情况并扣除,纳税人也无法享受。
2019年报告的扣除新闻中,关于年份没有变化的纳税人,不能特别再次确认。
4 .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自次年1月起中止扣缴,经纳税人确认后予以特别追加扣缴。
5. 年制定新的纳税年度,纳税人必须对扣除新闻的留言进行事先考虑。 因为供养老人分担比例等复印件必须保证真实,并且不能在全年纳税年度内再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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