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跨境非营运小汽车指标管理新规出台 新规自2019年4月15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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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03 1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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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广州4月1日电(记者 毛鑫)记者1日从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局获悉,粤港澳跨境非运营轿车指标管理新规出台,投资类、人才类、捐赠类指标的申请范围和条件有所放宽。 新条例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施行。
新增投资类指标不再区分山区和非山区,上年度纳税额达到15万元人民币的海外、香港、澳门、台湾人,香港、澳门1辆可纳入内地商务车指标,多得多,最多可获得15个指标。 粤籍公司上一年度纳税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获得一辆内地列入香港商务车指标。
另外,在港澳工作的两院院士和港澳大学现任校长、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A卡的港澳台、外籍人员,可将港澳一辆列入内地商务车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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