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规范招聘促妇女就业 强调加强妇女就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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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05 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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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求职(网络图)
记者22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近期,人社部、教育部、司法部、卫健委等9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对招聘环节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表现作了进一步细化规定。
《通知》规定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新闻、招聘人员的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工作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以性别为录用条件,以性别为求职限制,聘用女性 不得将怀孕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 以限制生育为录用条件,不得歧视性地提高女性的录用标准。
《通知》还强调,必须加强对妇女就业的培训服务,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顾服务的快速发展,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完全落实生育保险制度,为妇女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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