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拟规定:禁止编造虚假消息影响期货交易价钱”
证监会(网络图)
证监会网站公布,近期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70条第1款第5项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消息、误导虚假消息,影响期货交易价格、进行关联交易、其他非法获利。
《规定》确定禁止虚假申报、蛊惑、抢帽子、收仓等4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规定了具体组成部分。
具体包括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申报不以成交为目的的买卖合同,影响期货交易的价格,进行与申报方向相反的交易,或者其他非法获利的行为。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消息和误导性消息,影响期货交易的价格,进行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非法谋取利益。
禁止从事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及其人员或者其他受市场影响较大的主体,对合同或者合同标的物进行公开评估、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影响期货交易价格,进行与其评估、预测或者投资建议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单独或联合,接近交割月或交割月,利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持仓限制,形成持仓特征,影响期货交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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