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人士:“一二五”并非银行硬性考核指标”
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近日确定向民营公司贷款将实现“一二五”的目标,引起各方关注。
监管官员日前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一二五”是一个定向指标,全面复检信贷政策,修改或取消可能不利于民营公司服务的规定、条款,重点是同业对待国有公司、民营公司、外资公司。 监管部门仍将鼓励银行快速发展差异化,推进银行资产结构优化。
专家和中银领域人士认为,从长远来看,优化信贷结构、服务好、快速发展未来民营企业,有利于银行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缓解民营企业困境,一是遵循法治化、市场化,必须保护民营企业的利益,严惩违约失信、过度融资等行为,二是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金融政策的配合。
“一二五”不是考核指标
“一二五”的目标是,新增企业类贷款中,大型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占1/3以上,中小银行占2/3以上,3年后,银行领域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例将达到新增企业类贷款的50%以上。
监管层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首先,“一二五”的目标是分母在银领域新增的企业类贷款项目下,而不是所有贷款项目,这是重要的前提。 其次,“一二五”不是对各银行的硬性考核指标,监管部门也不对单一银行提出具体指标。 例如,在提出“一二五”目标之前,泰龙银行、台州银行等银行民营企业的客户占90%以上。 这与该地区的定位有关,监管部门不能要求所有银行保持同样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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