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霜之王”LAMER虚假推广被起诉 网友:知错得改”
奶油之王(网络图)
26日晚,美妆博主@大嘴博士表示,雅诗兰黛的高端企业品牌“la mer”参与虚假推广,引发网友热议。
《奶油之王》la mer涉虚假促销被起诉
图片来源于微博
网民正在进行热烈的讨论。 图片来源于微博
该博主指出,“la mer”企业品牌在美国和日本的官网上都没有提到疤痕修复效果,但“la mer”虚假推广了只在中国大陆存在的修复疤痕的效果,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我国的广告法 “所有中国客户都值得尊重和平等对待。 ”。
图片来源于“la mer”海蓝之谜中国大陆官网的截图
中青网记者在查阅“la mer”大陆、香港、台湾版官网时发现,除了马克斯·贺伯博士脸部烧伤的意外介绍外,该企业品牌的故事描述也有所不同。 大陆版官方记述产品采用“强大的修复力”、“史诗般的治愈面孔奇迹”、“容貌恢复昔”等重要复制品,香港版官方记述产品采用“丰富的养分”、“明显修复”的复制品,台湾版官方对于上述复制品和瘢痕的修复效果
图片来源于“la mer”海蓝之谜中国香港官网截图
通过该博主整理的“la mer”美国和日本官网截图和记者发现大陆、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文案,雅诗兰黛与高端企业品牌“la mer”产品相比有明显不同的表现,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排除翻译外语时的不同用语,对比中国内地和台湾官网的中文推广,结合中国内地官网采用的“强大的修复力”、“史诗般的治愈面孔奇迹”、“容貌恢复往昔”等文案,在前一篇文案中对马克斯·贺伯博士面部的烧伤, 已经构成了误导性副本,不需要深入导出,可能会被客户误解为lamer产品具备烧伤类修复功能。
图片来源于“la mer”海蓝之谜中国台湾官网的截图
律师:要勇敢的行使法律武器
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庞标律师事务所的庞帅律师,他说:“在我国,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用途等进行虚假或误导的推广是确定性的违法行为。 《广告法》确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文案,不得欺骗和误导客户。 否则,工商机关有权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包括误导推广)、消除影响、罚款三倍以上五倍以下。 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2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 两年内违法或者犯下其他严重情节三次以上的,罚款额度升级,有权吊销营业执照。
庞帅律师表示,顾客维权之路畅通无阻、法律畅通,中国司法实践在化妆品虚假推广类民事案件中普遍倾向于保护顾客。 根据《顾客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向顾客提供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比较有效期限等新闻,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推广。 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费用有权要求增加赔偿(即惩罚性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价款的3倍,另外,《消保法》规定处罚机构应当对依法处罚的经营者计入信用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
庞帅律师建议参与国际知名企业品牌经营者,必须遵守中国法律,在可能被认定为违法之前,尽快调整引起争议的推广文案。 我们还建议,由于对该企业品牌的宣传产生误解而购买该产品的客户试图行使法律武器并主张自己的权利。
雅诗兰黛歧视中国顾客不是第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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