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楼五年未办房产证 颐和地产负面缠身成中小房企没落样本”
位于天寿路和广园高速公路交汇处的颐和园大楼于年4月开业出售,年底业主们陆续接收了大楼。 但是,现在五年过去了,这里的八百多户业主还没有得到属于他们的不动产证明。
为此,颐和园大厦已有80多位业主起诉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承担因延迟办理房产证而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工商注册新闻显示,南开企业颐和园大厦开发商,股东为颐和园集团有限企业,持股83.33%,南方航空空企业占股16.67%。
业主集团起诉
根据颐和园业主梁提供的购房合同,颐和园约定自接收日(年12月30日)起730日内到不动产登记机关为业主办理产权登记,并将业主作为产权人的不动产权证交付给业主。
但是,颐和园在合同中明确记载“迟延辨证违约金不超过总代的2%”。 根据该算法,即使房产证10年8年办不了,100万房贷最高违约额也不过2万元,这无疑成为这些起诉案件争论的焦点。
本乐居整理了数十份法院一审判决书后,法院作出的判决均调整延迟辨证违约金占总住房金的2%,按每日总住房金的1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从延迟之日起至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止。
也就是说,以100万房费为例,每晚一天拿到房产证,业主就可以获得100元赔偿,一年将近4万。
面对一审判决,南开企业分别提出上诉,企业所持观点如下:
一、业主接到楼房后,出租涉案房屋赚取租金收入,即使有延误辨证行为,也不会给业主造成过大损失,以总房价100%为限的违约金不会过低。
二、业主已接收和聘用涉案房屋,其居住和聘用的诉求得到满足,合同目的已经实现,延误办理房产证没有对业主造成实际损失。
但是,南开企业的二审主张被驳回,在维持一审原判的基础上,只作出了“违约金只要不超过本金”的判决。
为什么房产证等了五年也没拿到
据悉,颐和园大楼总建筑面积11万平,包括酒店式公寓、办公楼、住宅及基础商业4个行业。 在阳光房屋搜索预约号码“0098”,发现办公室这种酒店式公寓共有32层,共有400多个房间,目前仍处于“可销售状态”,部分表示“已签约”,未进行“申报”
实际上,除颐和园公寓400户以上外,颐和园大楼包括住宅在内的剩下400户以上至今尚未领取不动产证明,阳光住宅的边缘没有“已经通过房子”的标记。
免责声明:环球报业网免费收录国内外各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