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算法容易造成价钱错觉 技术规范求解市场乱象”
破解摊贩“健在”技术规范市场乱象(网络图)
“住宅建筑应按照用地内的采用面积进行交易。 》关于住建部住宅项目的技术规范意见征稿一经发布,引起媒体和业界的强烈反响。 2月24日,意见稿起草人表示,近期,这项新规定将从技术角度规范住房面积计算规则,业内专家表示,具体操作中,公摊面积算法容易造成价格错觉,造成开发商销售环境,实际房价中存在
公共摊位面积不透明,引起争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的《住房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住房规范》)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房建筑应按套内的采用面积进行交易。” 据介绍,这是住建部首次确定官方文件中提出的房屋应在套内面积进行交易。
2月24日,北京商报记者在访问我家、链家等中介机构多家门店时得知,目前北京市大部分住宅楼出售时,按住宅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包括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
关于公摊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我家销售人员表示,总建筑面积中,公摊面积通常占15%,“如购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公摊面积为15平方米,则实际套内建筑面积为85平方米。”
连锁销售人员没有提供确定的数据,表示不同建筑物的建设规格不同,摊位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也不同。 “板楼和塔的计算不同,但无论如何都要根据房间的书的面积来规范操作。 ’这位销售员说。
根据我国现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解释说,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配的共享建筑面积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配的共享建筑面积部分为共享产权。
据公司总部复印件介绍,国际通行的住宅交易评估单位仅看一看就可以得到的套内面积较多,但至今国内没有统一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建筑面积评估普遍使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公摊面积”的限制。 一些行业专家认为,公摊面积是房地产市场“最不透明的指标”,由此引发的房屋买卖纠纷和服务收款争论仍在持续。
从技术角度加以规范
根据封套内的建筑面积进行评价,得知北京市已推进近16年。 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确定,预售商品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2008年修订时进一步确定:新商品房转让应当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另外,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市工商局发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的示范复印件,不仅要求开发商确定每套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还要求评估条款分别规定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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