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 代购观察了!个体网店“持证上岗”方能长久”
个人网店“持证上岗”可以持续很久(云中漫笔)。
近年来,从平台购物到直播购物,从代购到海淘,网购的渠道更多,成为人们“购买”的首要途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年全国网络零售额为9006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
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离线实体经营场所不足,许多个人网店难以按照传统法规办理营业执照,无证经营的“裸奔”状态仍在持续。 在缺乏市场主体资格的情况下,这些网店成为市场监管的灰色地带,鱼龙混杂。 一方面客户深受其害,合法权益比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另一方面严重扰乱了电商良性的快速发展,破坏了市场交易环境。
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电商行业第一部综合性法律。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另外,该法定义为“电子商务业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新闻互联网提供商品销售和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电商法靴子落地,向个人卖家(包括微商、微信朋友圈代购等)提出“持证上岗”的要求,正当其时,受益方。 经营者告别“黑户”身份,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在监管“如意咒”下合法经营,可以长期实现快速发展。 个人卖方纳入“法内之地”,在费用、维权等方面有法可依,更好地满足了顾客的诉求,保障了合法权益。 而这也是对个人创业精神的肯定和保护,有助于长期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快速发展,为经济快速发展注入新活力、新动力。
在电商法正式实施之前,年12月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者注册业务的意见》,细化了电商经营者的注册要求,规定电商经营者可以将互联网业务场所注册为经营场所,并将居住地注册为住所。 意见着眼于电子商务的虚拟性、跨地区、开放性优势,使个体网店经营者能够低价、更方便地进行市场主体的注册,消除了人们对电商法规定的担忧。
法上来就庸俗了。 现在,经营者还在稍微观察一下。 政府部门的推进和监管不能缺位,相关从业者的法律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客户也必须提高维权意识,拒绝无证卖方。 我相信随着电商法的全面落地,越来越多的个人网店经营者认为如果真的拿到了“证”,就会心神不宁。 李嘉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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