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伤残津贴最高增加380元”
北京市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最高月增加380元
6月14日,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北京市2019年相关社会保障待遇集中调整方案。 其中,北京市将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最高可增加380元。
据悉,从2001年开始,北京市将逐年调整因劳动者受伤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的伤残津贴、劳动者死亡者的赡养亲属的抚恤金。 今年,北京市继续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调整范围为截至年12月31日(含)享受残疾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含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赡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职工赡养亲属,惠及1.5万人。
具体的调整方案如下
调整1~4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 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人均每月增加:一级伤残增加380元,二级伤残增加360元,三级伤残增加340元,四级伤残增加320元。
调整亲属的抚恤金。 劳动者协助调整亲属抚恤金,人均每月增加20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劳动者赡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五、协调六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 用人单位未安排职工五、六级工伤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当增加伤残津贴,人均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00元。
另外,根据本市全年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口径的变化,另外出台了护理费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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