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加强体检机构管理:体检项目目录和价钱应公开”
前几天,一家体检机构理事长曝光的“体检领域也有真正的体检、虚假的体检”,引起了社会对体检领域的高度关注。 12月11日,记者从广东卫健委官网获悉,该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体检机构管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确定全面加强体检机构准入管理,全面开展体检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日常监管
执行许可证每年一次
近年来,与广东开展体检服务的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体检中心(统称体检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如何才能保障体检的质量和安全? 通知指出,首先需要加强对体检机构的准入管理。 通知指出,各地各级卫生部门将根据要求对严格独立设置的监测体检中心进行准入管理,利用电子化登记新闻系统,定期监测体检中心的人员配置情况。 体检中心的《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每年核查一次。
此外,通知要求各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规定对医疗机构开展体检服务,实行严格准入管理。 医疗机构拟开展体检服务的,按照规定进行场地设置和人员配置,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和判断,具备条件者登记。
各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体检项目备案管理,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若干事项时,一并检查体检项目备案和实施等相关情况。
相关部门设立质量管理中心
通知指出,要全面开展体检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 各地级以上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设立体检(管理)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区域内体检服务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地体检(管理)质量管理中心接受省体检(管理)质量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
各级体检机构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成立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指定专家负责医疗质量的具体管理工作,按规定定期向地级以上上市的体检(管理)质量管理中心提交医疗质量判断数据,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医疗质量管理。
体检机构应当建立各类应急预案和危急值报告制度,保证受检人的医疗安全,保护受检人的隐私。
体检机构应当自主向公众公开本机构开展的体检项目的目录和价格,通过套餐、打包等方式收款时,按分项确定收款明细。
通知指出,各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将相关监管情况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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