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 公司参加责任保险准予税前扣除”
文章来源:网络转载
发布日期:2021-05-15 0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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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参与责任保险许可税前扣除(互联网图)
税务总局日前宣布,公司参加雇主责任险、公共责任险等责任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允许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责任保险在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录用频率越来越高,对于分散公司的经营责任风险、切实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有关部门、公司反映了雇主责任险、公共责任险等责任险公司的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为了统一责任保险费税前扣除政策口径,便于纳税人落实,更好地促进公司经营责任风险的解决,增强抗风险能力,税务总局发布了决定相关政策的公告。
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险是参加责任险的公司在发生保单上记载的事故,第三者需要赔偿损失责任时,由承保人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 由于公司参加雇主责任险、公共责任险等责任险缴纳的保险费支出是公司实际发生的,《保险法》也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责任险,因此,根据公司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告允许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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