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卷入贿赂丑闻 卖3万台机顶盒行贿10万元?”
记者昨天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公开的《青岛有线互联网(集团)莱西有限企业、兰希海单位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吕0214刑初111号】中看到的山东广电互联网有限企业青岛分企业咨询委员会副主席、原青岛有线互联网(集团)
判决书称,2006-2008年,莱西有限企业向海尔企业购买机顶盒30000台,在合同履行期间,莱西有限企业总经理兰希海与副总经理张某、高某(另案解决)合作,为青岛海尔企业蔡明亮
兰希海曾任山东广电互联网有限企业青岛分企业咨询委员会副主席、青岛有线互联网(集团)莱西有限企业总经理。
蔡某证实,兰希海称他们的企业购买了约1000万元的希尔机顶盒,为海尔创造了利润。 为此,他应兰希海的要求追加了协议,以推广费的名义向莱西有限企业发送了10万元,并按照兰希海的指示将其指定企业账户打了钱。
但是,这10万元的兰希海不放在自己的口袋里,而是发给员工红利。 法院认为,兰希海这一行为在账本外,被认定为单位受贿罪,该罪使兰希海增加了刑期6个月。 最终,兰希海因数罪被罚,服刑4年6个月。
据悉,青岛海尔电子有限公司是海尔集团的孙企业,由海尔集团(青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
昨天晚上,青岛海尔电子有限企业致函北青报记者,表示经企业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此事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尚未生效,当事人提出上诉。 “相关事实由我们积极落实,依法向相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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