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评级机构将被信用评价 以树立健全信用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年度公司债主受让和信贷评级机构信用评估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分别具体开展公司债券年度主要经销商和信贷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工作。
国家发改委表示,为了规范公司债主受让方和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行为,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建立公司债券市场信用体系,推动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可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企业法》、《证券法》、《公司债券管理条例》、《公司债券中介机构信用
本次信用评估期为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是评估期内以主要经销商身份参与公司债券承销或承销的公司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承销机构,以及国家发改委认定的有资格开展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
评估结果将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公布,并纳入公司债券中介机构信用资料。 根据评估结果,国家发改委将对主要经销商和评级机构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 对考核结果靠后的主要销售商和评级机构,国家发改委会同省级快速发展改革部门加强日常监管,针对突出问题,及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免责声明:环球报业网免费收录国内外各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