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确定本市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这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下降、失业保险费率持续逐步下降。
从今年5月1日起,包括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在内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另外继续落实失业保险总费率1%,逐步降低费率至年4月30日。 此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也将进行调整。
减轻公司负担,优化经营者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根据人社部、财政部的有关要求,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发放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 实施上述调整后,将制定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办法的转移措施,确保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顺利衔接。
为落实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低于本市城镇非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60%的要求,2019年7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限标准由40%调整为46%,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为52%,2021年7月缴费下限标准为60%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基准同步调整。
从今年7月开始,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两个险种可以在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
据悉,今年5月1日至年底,降低养老保险费率约为公司负198亿元,阶段性延长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将为公司负12亿元。 调整缴费基数政策实施后,给公司减40亿元。 今年下调汇率后,本市社会保险基金仍将保持平稳运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标准,并可按期全额发放。
免责声明:环球报业网免费收录国内外各行业的优秀中文网站,本篇文章是在网络上转载的,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本站将予以删除。
阅读过本文的朋友还对下面文章感兴趣
心灵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