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多方面取得进步 恶意侵权最高罚五倍”
中新网4月28日电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28日指出,2010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进步多方面,其中建立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专利法修正案中明确记载了侵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侵害行为最高可以处以5倍的惩罚性赔偿。 在刚刚通过的商标法修订中,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最高赔偿额提高了五倍。
国务院信息办公室于4月28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提出:请介绍一下中国过去一年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最大成绩和进步。
申长雨说,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和关键,因此社会各界都很关注这个问题。 年,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进步是多方面的,以下方面的进步尤为明显。
知识产权保护的作用去年进行了优化调整。 通过机构改革,实现了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 机构改革后,确定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综合执法小组负责,实现综合执法。 另外,要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具体指导专利、商标法执行工作,制定专利、商标侵权评价标准,有力提高知识产权执法效能。
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专利法修正案中明确记载了侵害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侵害行为最高可以处以5倍的惩罚性赔偿。 刚刚通过的商标法修订表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最高赔偿额提高了5倍,在国际上也是如此。
提高了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去年也取得了特别明显的进步。 去年,国务院做出部署,确定未来5年商标评审周期从过去8个月减少到4个月内,达到经合组织国家最快水平,发明专利评审周期平均减少1/3,其中高价值专利评审周期减半,达到当前国际最快水平, 这有助于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建立联合惩戒机构。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37个部门建立了知识产权行业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严重失信者失信、处处受限。 这被称为知识产权历史上最严厉的惩戒措施,极大地震撼了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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