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器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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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03 0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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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4月17日宣布,从2019年4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纸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并实施5年。
商务部(资料图)中新网记者金硕摄
年4月17日,商务部发布年第28号公告,决定自年4月18日起对适用于日本进口电解电容纸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末复审调查。 商务部裁定,如果中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纸对中国的倾销将继续或再次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的损害有可能继续或再次发生。
从2019年4月1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的进口电解电容纸时,必须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按海关审定的纳税价格从价格中征收,计算公式为反倾销税税额=海关纳税价格×反倾销税税率。 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按海关审定的纳税价格加上关税和反倾销税作为计税价格向价格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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