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总额可灵活管理 一批改革试点央企尝鲜 《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国资委1月16日发布的《中央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提出,中央企业工资总额与国企国资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对接。 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企业或混合所有制改革等试点的中央公司,经国资委同意,可以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法。 本《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日前征求意见的《关于中央公司创建世界一流示范公司的通知》,国资委将航天科技、中国石油、国家电网、三峡集团、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中国移动、中国航空集团、中国建筑、中国中车、中广核等10家企业列为世界一流 这意味着涉及石油、电力、通信、军工等中央企业垄断领域的综合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了创建世界一流公司,很多本来只是比较竞争公司的授权,这次也在示威公司落地。 这些公司不仅可以自主决定、综合运用混合改革、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各国企业改革政策,还可以实行工资预算备案制。 探索超额利润提成,对工资总额中可以单列管理的战术新兴产业子公司,对特殊的高端人才,可以实施市场化报酬和专项奖励,工资总额单列,不包括在集团工资总额内的年工资总额在利润增幅以下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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