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采用试点落地 进入实施阶段”
国务院办公厅17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送风会上正式发布《国家组织关于药品集中采购和试点录用的通知》,获悉试点工作已完成集中招标采购,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年12月17日,11个试点城市药品集中采购正式当选结果公布,从25个药品中评选,中选价格平均减少52%,最大超过90%。
国家安全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传统药品征集存在量价不挂钩、募集不一致、退费不及时、医院不能进入、“黄金销售”等问题,药价虚高、“劣币驱逐良币”等 对此,此次招聘设定了严格的规程:严格要求带量购买,按量变更价格。 严格要求录用,保证录用的质量,保证供给的退保,降低利润价格,重拾意图。
招标采购完成后,保证中选药品进入医院,确保中选药品降价质量成为落地实施的重要环节。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为保证中选药品进入医疗机构,向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提出要求:不能因费用控制、药占比和医疗机构药品规则数量等要求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采用和保障供给: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优化药品结构, 将中选药品纳入医疗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严格执行按通用名称处方的要求,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选药品。 卫生部门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根据公立医疗机构约定的采购量,督促优先购买和采用药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司长袁林介绍,国家药监局将采取措施保障中标产品的降价,不降低质量,防止一致性评价出现不重复的评价。 要求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中标药品进行全面覆盖的现场检查,公司必须严格依法按规生产,坚决防止低价中标后生产低质量药品危害公共健康,一旦发生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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