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试点:药价最高降幅96%”
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试验,药品准备公示选择结果
带量购买后,药价平均下降了一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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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组织“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评选结果显示,与试点城市去年同类药品最低采购价格相比,药价平均降幅为52%,最高降幅达到96%。 药价大幅下降的是销售费等水分,不影响公司的快速发展,同时降价不降低质量。
12月7日,国家组织“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评选结果公布,正式对外公示一周。 在25个试点通用名药品集中采购计划中,与试点城市全年同类药品最低采购价格相比,平均降幅达52%,最高降幅达96%,其中22个为一致性评价合格的仿制药。 评选结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试点运营、联采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联盟的购买
药价最高下跌了96%
当选结果,31个试点通用名药品有25个集中采购当选,成功率为81%。 其中,根据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22个占88%,原研药3个占12%。 与试点城市去年同类药品的最低收购价相比,中选价平均降幅为52%,最高降幅为96%。 原磨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片降价68%,比周边国家和地区低25%以上。
目前,当选结果还在公示期内。 公示期结束后,联合采矿将明确宣布当选结果。 指导和推进各试点城市的试点方案和配套政策,实现招投标结果。
此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采取“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形式,由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国家药监局等国家相关部门成立国家试点事业集团及其办公室,推进试点城市的联盟集中采购。 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公立医疗机构为集中采购主体,组成采购联盟,各试点城市委派代表组成联合采购办公室,试点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及其太阳能采购工作。
比较了以往量价脱钩、竞争不足、分散采购、政策协同的优势,确定了此次考试最大的亮点是带量采购,入围资格为一致性考核合格的仿制药和原研药。 联合采矿总结了11个试点城市的药品使用量,并在采购公告中决定了各品种的采购量。 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和原研药实现公平竞争,中标后原研药仅占3席位置,其余由仿制药获得。
国家卫健委卫生快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傅鸿鹏表示,带宽采购是我国多年来药品采购一直达成的目标。 与无量集中采购相比,带量可以给药品公司确定的销售承诺和期望,提供更优惠的价格,可以给患者带来越来越多的利益。 另外,减少药品购销中的灰色空间,不引起“二次公关”、医院“二次谈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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