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鼓励开发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险种”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宣传促进创新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的活力。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比较有效地保护产权,有力地打击侵权。 通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草案)》。
会议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京津冀、上海、广东等8个区域率先采取了促进创新的改革措施。 去年的前13项改革措施已经进入全国。 会议决定,将更大范围地复制和宣传新的23项改革措施,更有力地激活创新资源,激励创新活动,培育快速发展的新能源。 其中,全国宣传的第一个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 允许转院和事业单位的管理者、科研人员以“技术股+现金股”的形式持有所有权。 引进技术经理参加成果转化。 鼓励通过高校、科研院所订单等方式参与公司技术攻关。 二是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为中小科技公司包括轻资产、非营利性公司开拓融资渠道。 推动政府股票基金投入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公司。 创业创新团队可以根据投资本金和同期商业贷款利息,约定回购政府投资基金持有的股票。 鼓励开发专利执行保险、专利损失保险等保险产品,降低创新主体的侵权损失。 三是完善的科研管理。 以市场化方法运营国有科研仪器设备,实现开放共享。 建立创新的决策容错机制。 并对原有个别地区试点的3项改革措施,向先行试点的8个地区全部宣传,赋予科研人员一定比例的职称科技成果全部权力,包括在地区股市设立科技创新专业板块,允许地方高校自主开展人才引进和职称评审。 会议要求加强对上述批宣传和其他先行改革措施的跟踪判断,总结经验、完整的政策,促进改革深化,更大程度地发挥科技创新推动优质快速发展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完全激励发明创造的机制制度,在实践中将比较有效地保护专利的成熟方法提上法律,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力度,借鉴国际方法,大幅提高故意侵权、假冒专利的赔偿和罚款金额,显著增加侵权价格,震撼违法行为。 配合侵权人提供相关资料的举证责任,确定了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及时提出不制止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草案还指出,发明人或设计人合理共享了职务发明创收激励机制,完善了专利授权制度。 会议的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通过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草案)》。 草案确定了县级以上政府统一领导、领域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领导协调的应急工作体制,强调了重要行业、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置,规定了应急救援计划制的修改和演习、应急救援队的建设、应急值班等要求,细化了政府和生产经营部门的应急救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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