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树立12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直接联系试点”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增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直接联系制度的通知》,决定将部分试点项目选为直接联系项目,包括辽宁大连瓦房店、江苏连云港徐圩新区等12个增配电业务试点
以下是通知全文。
国家快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表示
建立增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直接联络制度的通知
改体〔〕1492号
辽宁、江苏、福建、江西、山东、河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自治区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局:
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精神,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电销工作,自年11月以来,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分三次在全国范围内批准了320个增量分配工作改革试点。 及时跟踪试验项目进展情况,研究处理改革试验存在的问题,加快试验项目落地效果,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决定将部分积分试验项目选为直接联系项目。 我在此就几个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接与飞行员联系
(一)辽宁大连瓦房店增配电业务试点
(二)江苏连云港徐圩新区增配电业务试点
(三)福建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增配电业务试点
(四)江西上饶经济开发区鞍山南区光伏产业园增配电业务试点
(五)山东青岛市红岛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分配电业务试点
(6)河南郑州航空港口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配电业务试点
(7)河南洛阳市洛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配电业务试点
(8)贵州贵安新区增配电业务试点
(9)云南文山州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区增配电业务试点
(十)陕西富平地区综合能源增分配电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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