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面浮亏可不纳入风险考评 金融机构要不使强制平仓”
银保监局(网络图)
昨天,在银保监会和北京市政府的指导下,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于10月26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股票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推进金融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股票质押风险动态监测机制,稳定风险,稳定信贷资金支持。 落实债权人委员会机制,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资本管理安全实施、资金管理合规,开展股权投资价值。
意见要求,京银领域金融机构安全有序地处理持股融资业务风险,加强交易所和监管部门对暴露风险项目的信息表达处理,不做强制平仓。 另外,意见的确定提出,现阶段未平仓形成的账面浮亏或融资风险,可以不包括相应风险和业绩评价,不影响监管评价结果。 通过落实职务免责机制,有效增强银行机构安全处置风险的信心,有助于加速稳定的资本市场波动。
意见认为,在北京银行领域金融机构稳定信贷资金支持,根据上市公司股市价格动态变化情况,有合理调整股票质押率的条件应及时恢复信贷,在上市公司实行加息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质押融资水平。 鼓励对优质公司和暂时遇到困难的公司提供融资支持,决定打击恶意拖欠债务行为,强调对存在恶意拖欠债务行为和进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的公司,要有序实现市场清算。
意见认为,在资本管制新规过渡期,为了维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市场稳定,北京银行领域的金融机构确定了老产品可以积极发行投资于存量产品的未到期资产,但目的是严格控制存量规模,推动资本管制新规的切实实施。
意见还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在北京注册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支持理财资金以合规方式向高质量上市公司进行价值投资,在北京银行领域金融机构以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上市公司转型升级、并购重组、引入战投资等, 通过鼓励上市公司提高市场竞争力等多种措施,在北京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加大了对资本市场的支持力度。
据悉,北京银保监局筹备组于年10月19日宣布银保监会正式成立,是银、保两大监管体系合并机构改革过渡阶段成立的首批省级派出机构筹备组。 意见是北京银保监局成立筹备组一周后正式印制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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