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顶层文件出炉”
财政部25日宣布,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围绕“全面”和“绩效”两个关键点进行安排,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意见认为,我国将在3-5年间基本建立各方面、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意见将从“各方面、全过程、全覆盖”三个维度推进绩效管理的全面实施。 提出意见,一是建立各方面的预算绩效管理结构。 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管理。 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提高收入质量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将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增强预算调整能力,推动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的提高。 将政策和项目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全周期跟踪效果,建立动态评价协调机制,推动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的提高。
二是建立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链。 将绩效理念和做法深入融合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构建事前、事件中、事后的绩效管理闭环系统。 这包括建立绩效判断机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考核,加强结果应用等。
三是全面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各级政府应将常规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积极开展财政资金相关的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的绩效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比较有效地发挥预算绩效管理激励的制约作用是此次改革成功实施的关键。 为了使绩效真正有用、有约束力,意见提出了固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完善了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负责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花钱一定要有成效,无效一定要承担解释责任。
财政部负责人25日指出,意见要立足长远、站位高、措施务实,关注财政资金的吸纳效益,着眼健全长效机制,整体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创新体现在几个方面:建立开展扩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事前绩效判断的预算与绩效“双监督”多层次绩效考核体系。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意见是我国预算绩效管理的顶层设计,以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重点和突破口,推进财政资金凝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共说服力和执行力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泽彩表示,绩效是政府预算的逻辑起点和终点,财政是国家管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绩效也是国家治理的一种手段。 预算绩效管理必须按照绩效理念引领,重要的是预算评价绩效结果与预算计划挂钩。 他还指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 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落实,在实践中迅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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