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降低电价为通常工商业减负超30亿元”
记者从四川省快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今年5月以来,四川暂时采取降低电网配电价格、调整电力领域增值税税率、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等一系列措施,目前国务院已降低常规工商业电价的10%
从整体水平看,今年四川分三次下调电网,常规工商业平均目录销售电价为每千瓦8.05点,调价后,四川电网常规工商业平均目录销售电价为每千瓦0.805元至每千瓦0.7245元 另外,四川省属电网、地方电网等根据累计降幅在10%以上同时制定了常规工商业调价方案,个别县常规工商业电价高,降幅达15%以上。
四川省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能源局局长梁武湖表示,总的来说,电网企业通常可以让工商业直接向顾客享受降价政策“红利”,从而获得实际的“获得感”。 但是,对于没有直接供给的客户,即供电终端的客户,由于供电环节的不合理涨价等,降价的成果没有得到比较有效的传播和落实,其降价的“获得感”不强。
为了理顺规范转换供电环节的涨价,降价落到终端用户“最后公里”,目前四川已经制定了相关措施,确定了转换供电客户电价的执行标准和线损的解决方法,规范了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房地产、办公楼。 据悉,要求转换经营者的不动产等自有家电电价及转换配电设施费,不得一律以电价名义提交给客户(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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