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对深度贫困地区实施特殊国土资源政策”
精准扶贫(网络图)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最新印发的《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支持贫困地区扶贫工作的若干措施》,对广西20个深贫困县、30个深贫困乡镇和1490个深贫困村实施了特殊的国土资源政策,通过22个“加强版”政策措施支持扶贫工作
对比国土资源部门在保障服务脱贫运动中存在的规划空之间的限制、用地指标不足、申报周期长短、耕地占补难等问题,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历来从扩大用地规划指标保障、简化用地审批程序、降低用地价格等7个方面力量 并在靖西、阿拉巴马两个深贫困县和大新县开展了利用国土资源政策支持针对性扶贫的试点工作。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控制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政策的特点,该厅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完善的耕地开发保护措施、用地审批特殊政策的实施等8个方面,进一步提出了22项政策措施。 广西每年将单列降至深度贫困县一定规模的新建用地指标,在单列指标不足的情况下,其基础设施、便捷的扶贫搬迁、民生快速发展等项目用地由自治区全额保障。 深度贫困县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未突破的前提下,申报用地在建设许可范围内增减挂钩图层的,不需要调整规划,可以直接办理用地申报批。 深度贫困县开展增减挂钩,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可由自治区全额保障。
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深贫困地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可以通过租赁、合作等方式空充分利用闲农房和宅基地。 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采取入股、联营等方法,重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快速发展。
另外,广西国土资源系统的项目、资金、人才等将向深贫困地区倾斜。 深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可以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执行后,边建设边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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