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买楼两天内可退定 广东省内首创设立两天“冷静期””
购买后两个工作日内没有理由辞职。 预计这一重大利好将出现在东莞。 昨天,东莞市住建局和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示范) (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其中规定在支付购房订金的两天内反悔,开发商必须无故退保! 记者获悉,省内首次出现了“预约后2天内撤回即可确定”的规定。
此外,东莞首次统一了图书的版本。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有助于减少开发商和买家之间的纠纷。
5个的情况下可以取消
根据认购书模板,2天内反悔、限购不能买房、房企未与购房人按期签订合同、“一房二卖”等5种情况可以取消。
★购房人自认购书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不含签订日)要求退还认购书,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以解约。
★预约书签订后,如果因政策变更,购买者及其家属(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无法按照以往的政策条件购买,要求解除本预约书的,可以解约。
★房企未在约定期限内与购房者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企将购房者支付的存款返还两倍。
★如果是房企“一房二卖”,房企必须将存款加倍返还给购房者。
★由于不能对买卖双方负责,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可以解约。
两种情况下不能取消
预约书模板规定,开发者解除合同,不退还预约金。
●如果购房者未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解除认购书,且购房者支付的存款不予退还。 此外,认购书模板特别应当由开发商书面送达购房者后,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售给他人。
●签订认购书时,开发商向购房者出示未来拟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包括正文和附件),与购房者明确说明,并向购房者提交合同。未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未发生变更时,购房者以合同条款无法协商为由进行房屋买卖 否则,存款不会退还。
提醒:
买书前要充分了解政策和项目的情况
据介绍,本认购书范本适用于东莞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的认购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相关事项的初步确认。 合同副本上未列入的特殊项目要求,由合同双方协商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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