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存在倾销”
据商务部网站报道,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存在倾销,初步认定我国国内高粱产业受到实质性损害,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以下是公告全文。
【发表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表文号】公告年第38号
【发表日】年4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年2月4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构)发布了年第12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构对被调查产品是否有倾销与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和损害,倾销与损害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24条的规定,调查机构做出初步裁定(见附件)。 。 现就若干事项公告如下
、初步裁定
调查机构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存在倾销,我国境内的高粱产业受到实质性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性损害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保证金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28条和第29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以保证金的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从年4月18日开始,进口经营者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当按照本初裁决定所明确的各企业保证金比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说明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
被调查产品名称:高粱,也称为食用高粱。
英文名称: grain sorghum
产品说明:高粱是谷类作物,具有独特的抗性和适应性。 高粱籽粒一般千粒重在35.0g以下,也有35.0g以上的极大粒品种。
第一个用途:可以直接食用,也可以用于酿造、饲料、能量加工等。
本产品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0079000项。
对各企业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如下
1 .新谷企业178.6%
(中国国际航空)
2 .德怀特和亚当·鲍德温农场178.6%
(数字和适配器边框)
. jc合营农场178.6%
(日本火腿斗士队)
4 .拉里·达尔滕178.6%
(拉里·达赫顿)
5 .中堪萨斯合作社178.6%
(美国航空公司)
6 .德克萨斯鹦鹉种植者谷物合作社178.6%
( planter s grain cooperative of odem,texas ) (平板电脑绿色相互作用)
7 .李惠特克178.6%
( lee whitaker )
8 .绿金农场178.6%
(绿色黄金系列,inc.)
9 .肯特·马丁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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