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竟然变租车:客户留心分期付款购车藏猫腻”
最近,各大汽车制造商、4s店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汽车营销市场火爆。 但是,汽车费用与金融服务相结合后,有时会发生各种费用纠纷。 广东省消委会14日警告广大顾客慎重选择各类汽车金融费服务。
年10月,顾客刘先生在一家企业品牌的汽车专卖店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预订了汽车,支付了定金和首付,并签订了正式的购车合同。 此后,商家表示,刘先生无法办理银行贷款,必须以租赁合同的形式通过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并要求刘先生签署汽车租赁合同。 刘先生认为租赁合同与最初的购车合同不一致,要求对方退还全部货款,但被拒绝了。
广东省消委会表示,汽车金融费问题频繁发生,商家经常对金融产品进行“大作复制”。 一些商家窃取利息和手续费概念,混淆利率计算方法,销售所谓“优惠”金融产品的一些商家故意隐瞒租赁购买分期付款模式,或以低利率、无条件提前还款、所有权无风险等承诺迫使顾客选择租赁购买模式,但实际上其
对此,消委会警告客户,首先要仔细计算利率和手续费的计算方法,对高风险的租赁模式要慎重选择。 其次,如果客户决定接受商家的金融服务,为了签订正规的书面合同,双方必须在合同中注明与金融服务相关的重要新闻或口头约定,并且客户要求商家确定证明或解释相关的金融术语、利率计算方法等副本 最后,观察保留合同、录音、录像等重要证据,便于在纠纷发生时认定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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