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鸽告ofo案宣判:ofo被冻结8082万元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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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04 00: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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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法院审判新闻网公开消息,天津信鸽与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企业( ofo运营主体)合同纠纷案被一审宣判,ofo被冻结8082万元财产。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家鸽车业快速发展有限企业于年6月26日向法院申请保全财产,要求扣押、冻结或扣押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企业80827456.9元的财产。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企业凭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单及法院出具的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申请天津信鸽车业快速发展有限企业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企业在银行的存款,扣押或扣押被申请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企业相应价值的财产(限额人民币80827456.9元)。 申请费为5000元,天津信鸽车业迅速发展了有限企业的负担(交纳)。 。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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