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钱就差评?一元官司淘宝胜了”
不给钱不好吗? 在网上滥用评价权、恶意敲诈商家的杜某、邱某、张某三人,在被刑事判决后被淘宝起诉。 1月17日,全国首批EC平台诉差评委“一元诉讼”迎来一审判决:江苏海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三人行为损害淘宝合法民事权益,判决三被告共同赔偿淘宝损失1元,合理支出2万元。
据介绍,杜某等3名被告因故意在购物时对卖方造成不良评价,先后敲诈勒索淘宝卖家,被海门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缓刑,并处以罚款。 此后,淘宝以杜某等3人涉嫌恶意侵权为由,向法院起诉这3人,成为全国首例EC平台诉差审查员案件,该案件于年11月8日公开开庭审理。
经法院审理,淘宝网平台上的销量、评价等数据是经过长时间交易积累形成的,信用评价体系是淘宝网的核心竞争利益,法院认为,该平台上的顾客在网络购物决策过程中掌握了对信用评价数据的依赖和习性,
“三被告以敲诈为目的对商家进行恶意评价,客观造成淘宝平台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直接影响和破坏其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损害淘宝企业合法民事权益。 ”。 海门法院在判决书中写道。
中国社科院大学网络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表示,目前,我国法律对恶意评价这一网络恶意行为在立法上缺乏非常确定的规定,难以做出快速有效的应对,这些恶意行为以制度空子为例
此外,阿里还协助执法机构打击审计师。 据悉,自开展打击恶意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协助多家公安机关解决了20多人利用恶意差价评价敲诈商家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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