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披露持股被司法冻结 金字火腿股东收监管函”
1月14日,金字火腿股东娄底中钰理财有限企业接到深交所中小板企业管理部监管函,称所持金字火腿7043.3万股被司法冻结,未及时公开。
根据该《对金字火腿股份5%以上股东娄底中钰资产管理有限企业的监管函》,娄底中钰为金字火腿5%以上股东,持有金字火腿7043.3万股的股份于年11月9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上述股份为金字火腿 娄底中钰没有及时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但金字火腿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企业深圳分企业系统查阅了上述事项,于2019 年1月5日公布。
根据金字火腿公告,截至1月5日,娄底中钰持有金字火腿1.44亿股,占总股的14.72%,全部质押交给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触及平仓线。 其中累计公司法冻结股数1亿4400万股,占持有企业股的100%。
此前,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娄底中钰证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娄底中钰持有的上述7043.3万股金字火腿企业股份。 金字翰表示,此次股票被司法冻结不会导致企业控制权的改变,也不会影响企业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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