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否认“失信被执行” 已向深圳中院提起执行异议”
据中国执行新闻公开网报道,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于12月17日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执行目标为3187.13万元。
中兴通讯昨天晚上回应称,此事是中兴通讯与中建五局的正常商业纠纷,并未导致失信被执行。
从2008年至今,中兴通讯和中建五局经常发生系列纠纷事件,相关进展均在企业半年报、年报中详细披露。 此次被申请执行的案件是其中一起诉诸中兴通讯的5局案件,自2009年起经一审、二审、复审,法院于年12月11日作出复审终审判决,要求企业支付未付工程款1449余万元,对方窝工损失286余万元和利息等。 鉴于上述判决双方互有支付义务,且涉及该案的其他几起庭审中止案件在该案判决后恢复审理,企业与中建五局就案件和解作了信息表态,中建五局在判决生效后未立即申请执行。
与此案的执业申请相比,企业已于年12月2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业异议。 目前双方也在友好协商处理纠纷。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李自学。 企业官网显示,中兴通讯是全球领先的综合通信处理程序提供商,成立于1985年,是在香港和深圳上市的大型通信设备企业。
事实上,这并不是中兴通讯首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6月,中兴通讯被列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目标仅为14.12万元。
文/本报记者温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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